2013年浙江宁波市奉化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52名人员公告

2013-08-09 17:39:18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2013年奉化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满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贯彻意见的通知》(奉政发〔2007〕77号)文件精神,报经奉化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奉化市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3年8月17日9时-8月23日17时。

报名网址:报考者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13年奉化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在此期间,考生可以改选招聘职位,招聘单位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8月26日9时-9月1日17时。

奉化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9月2日9时-9月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9月6日9时-9月9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9月13日9时-9月18日17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时间定于9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150分钟,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奉化市人事培训中心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管理职位进行计算机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45分,笔试成绩低于45分者不得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我局组织招录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其中报考奉化市审判保障中心代书记员、奉化市文化馆灯光音响管理等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全部列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须带以下材料:

(1)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已毕业学生和社会人员须带资料: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报考职位所要求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所有资料必须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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