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保障中心招聘9名人员公告

2013-08-09 17:39:59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以及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097307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74-87097387、87097385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574-83867514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二O一三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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