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宁波大市(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面向浙江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保障中心是市人民检察院下属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财政补助。主要工作职责是为检察工作提供检察业务速录、检察档案管理、检察案卷文书收发、检察文秘综合,计算机硬件维护、网络管理和软件开发,电子证据和网络监控技术等检察综合辅助性保障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检察档案管理、检察业务速录 | 管理 | 3 | 从事检察档案管理和检察业务速录工作。 | 法学类专业,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本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学历面向宁波大市范围,研究生学历面向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检察文秘与写作 | 管理 | 5 | 从事检察文秘与文字综合写作工作 | 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新闻学专业,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本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学历面向宁波大市范围,研究生学历面向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视频制作 | 专技 | 1 | 从事影像和视频采集与编辑制作等工作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数字传媒技术专业,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本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学历面向宁波大市范围,研究生学历面向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拥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且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影像、视频编辑制作工作经历。 |
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在校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时需取得在读研究生院校的同意并出具证明;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本公告同期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brs.gov.cn)、中国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和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ningbo.jcy.gov.cn)同时公布。
2、报名时间:2013年8月15日8时至8月19日18时。
3、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注册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报名表,必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jpg格式,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