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葫芦岛市竞争性定向选拔7名经济开发区领导干部公告

2013-08-09 11:53:57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葫芦岛市面向全省竞争性定向选拔经济开发区(园区)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拔一批熟悉经济工作或具有开发区(园区)管理建设及招商引资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经济开发区(园区)领导岗位,进一步加快推进葫芦岛沿海经济带的建设,中共葫芦岛市委决定面向全省竞争性定向选拔一批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定向选拔职位及人数

这次竞争性定向选拔县级领导干部7名,其中正县级领导干部1名,副县级领导干部6名。

(一)正县级领导职位及人数:

辽宁东戴河新区管委会主任1名。

(二)副县级领导职位及人数分别是:

1、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专利园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2、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3、觉华岛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4、兴城临海产业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5、葫芦岛打渔山泵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6、葫芦岛前所现代生态农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二、报名的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

符合规定条件的全省各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均可报名参选。


(二)条件

1、基本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报考职位需要的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196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4)报考正县级领导职位的,应担任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县级领导职务或副县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应领导职务3年以上(相应领导职务为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中层正职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型企业正职),并且具有从事经济或开发区(园区)管理建设工作经历及招商引资工作经验。

(5)报考副县级领导职位的,应担任机关和事业单位副县级领导职务或正科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应领导职务3年以上(相应领导职务为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二级单位中层正职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型企业中层正职),并且具有从事经济或开发区(园区)管理建设及招商引资工作经历。

(6)符合所报职位的具体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从2013年8月8日开始,到2013年8月17日结束。报名人员登陆葫芦岛政府门户网http://www.hld.gov.cn或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nhld.lss.gov.cn下载《葫芦岛市面向全省竞争性定向选拔经济开发区(园区)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葫芦岛市报名人员需到葫芦岛市竞争性定向选拔办公室报名。外市报名者可直接到葫芦岛市竞争性定向选拔办公室报名,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到hldjzb@163.com;当得到葫芦岛市竞争性定向选拔办公室回复后,再携带相关材料到葫芦岛市竞争性定向选拔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报名者需携带填写完整的《葫芦岛市面向全省竞争性定向选拔经济开发区(园区)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版彩色正面照片4张(其中,2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包括本人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相关干部任职文件或干部任免表复印件,此外还要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包括职务、工作简历及德才表现等方面的书面证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管理人员报名时,由本单位提供企业划型证明材料。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材料,否则取消参加选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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