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招聘人数和岗位、应聘条件、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见《安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
(二)应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
2、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专业技能良好;
4、学历条件:见《安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
5、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见《安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
2、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应聘教师岗位者需试用期满且从试用期开始后国家第一次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任职资格证书者)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聘用人员六年内不准跨单位流动和调出,否则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二、招聘办法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综合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三、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市社保就业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院内(汽车站十字路口南行路西,手机医院对过)
联系电话:0312-3510558
2、报名时间:2013年8月14日(周三)至8月16日(周五)
3、报名要求:
①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及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证件、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交验原件,留复印件。
②持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
③应聘人员需填写《安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应聘人员可到报名地点填写,也可在邮箱(agzp2013@163.com 密码3510558)下载打印自行填写)。
④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职位。
4、报名费:根据冀价行费字[1999]30号文件标准,每人100元。
5、报名审核
报名初审由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复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资格不合格者,均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设置笔试、面试(两项均按100分设置评分要素)两项内容。
1、笔试
考试内容:
(1)教育系统岗位:《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理论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修养、教育法律法规)。两项内容各占50%。
(2)其他岗位:《职业能力测验》。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末位成绩并列,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试讲)
(1)教育系统岗位
面试形式:试讲与答辩。
试讲:考察教学达标情况、重点难点把握、教学方法选择、口语表达技能、板书技能、教学体态仪表及时间掌握等方面。主要看应聘教师的仪表仪态、形象气质、反应能力、把握教材的能力和驾驭课堂的能力。
答辩:评委小组结合应聘教师的试讲内容、试讲情况及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提出答辩题目。
应聘者准备时间为30分钟,30分钟后正式试讲答辩,每位应聘教师试讲和答辩时间共计15分钟。评委依据评分标准对应聘教师的试讲、答辨进行打分,给出成绩,去掉最高和最低分,汇总各位评委所给成绩,除以有效分评委人数,得出应聘教师成绩。试讲与答辩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试讲与答辩全部完成后现场公布成绩。
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采取“蛇形分组法”进行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按组别计算、排序和确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