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招聘30名公益性岗位公告

2013-08-06 16:04:37阅读:0地区:江苏.苏州电脑版

2013年吴中区教育局 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根据吴中区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区级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吴委办〔2009〕35号)有关规定,并经吴中区人民政府批准,2013年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公益性岗位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13年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吴中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1.按需招聘的原则。从全区幼教事业发展和幼教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实际出发,确定招聘人数。

2.凡进必考的原则。应聘人员必须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应聘考试。本次考试招录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均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三、招聘岗位

吴中区公办幼儿园公益性岗位人员30名(具体见附件1:《201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办幼儿园招聘公益性岗位职位表》)。岗位性质属于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苏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机关公益性岗位人员(合同制职工)工资福利的管理意见》(苏人保办〔2010〕5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吴中幼教事业服务,遵守幼儿园的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2.吴中区籍户口(以户口本为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尚未正式就业;

 

4.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五、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星期二)8:30~16: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98号)。

(二)报名程序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下载填写《2013年吴中区公办幼儿园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A4纸打印2份,并贴好一寸同底免冠照片上交,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所有原件都须同时准备一份A4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回),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现场验证。初审合格者,由现场验证工作人员进行资格验证。

《登记表》可自行至吴中教育信息网(http://www.wxedu.net)下载。

3.领取准考证。通过“现场验证”的应聘人员,另交1张一寸同底免冠照片,当场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3年应届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者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201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表彰竞赛获奖证书等)、⑦另再需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制作准考证用)。

目前尚未正式就业的往届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者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表彰竞赛获奖证书等)、⑥另再需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制作准考证用)。

 

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应聘人员自行准备。

2.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应聘材料和相关资格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需持本人身份证。

3.应聘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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