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兵团第十四师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2013-08-06 11:09:03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二○一三年兵团第十四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十四师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全师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7年8月31日至199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七)具备规定的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二、招聘对象

(一)在疆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

(二)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

(三)新疆生源的内地高校毕业生;

(四)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毕业生;


(五)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六)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事业单位正式聘用合同期未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

报名及缴费时间:2013年8月12日-8月16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8月21日-23日

(二)笔试时间:2013年8月24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3年8月26日19:00

(四)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8月29日

(五)面试时间:2013年8月30日

(六)体检时间:2013年9月1日

(七)考察时间:2013年9月10日-25日

四、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二○一三年兵团第十四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报考人员在2013年8月2日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进行查阅:

兵团人事人才网(www.xbrs.gov.cn)


十四师政务网(www.btn14s.gov.cn)

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0903-2566011。

(二)报名

报名地点在兵团第十四师人事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与传真报名两种方式。和田地区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兵团第十四师人事局报名。和田地区以外考生可传真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缴费

按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和田地区范围内考生报名时收取,外地传真报名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或师、团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十四师人事局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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