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干部选拔任用渠道,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管委会决定面向全疆公开选拔5名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喀什地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四位一体”(喀什特区、深圳前指、喀什市、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加快喀什特区建设步伐,早日把喀什建设成为西部明珠的目标,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切实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和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干什么考什么、考试与实绩考核并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选拔的具体职位(5个)
本次公开选拔5个职位。其中正科级职位3个,副科级职位2个,具体职位如下:
(一)正科级职位(3个)
1、 办公室主任
2、 建设环保科科长
3、 发展科科长
(二)副科级职位(2个)
1、社会事务管理科副科长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三、公开选拔范围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面向全疆公开选拔。
(二)报考对象
下列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干部;
2、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市援疆干部和在疆挂职干部;
(三)报考人员应具有的条件和资格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同时还应符合各职位相应的资格条件。
1、报考正科级职位的,须担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或在副科级职务任满2年以上。
2、报考副科级职位的,须担任副科级非领导职务或科员级职务满3年以上。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相当的资格;
3、报考职位的专业应当干过或管过、学过。公选职位对人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4、年龄和任职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7月30日。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公开选拔职位相应条件
1、正科级职位(3名):
(1)办公室主任(正科级),中共党员,汉族,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从事党务和办公室工作者优先。
(2)规划建设环保科科长(正科级),中共党员,民汉不限,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8岁以下,从事规划、建设等经济综合部门工作者优先。
(3)经济发展科科长(正科级),中共党员,民汉不限,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8岁以下,从事过招商引资、发展改革、经贸等管理工作者优先。
(4)报考人员为市、县同类岗位实职领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副科级职位(2名):
(1)社会事务管理科副科长(副科级),民汉不限,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从事过社会事务管理、乡镇、社区工作者优先。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副科长(副科级),民汉不限,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从事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