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邵阳市邵东县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

2013-08-02 11:38:24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根据《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和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方式

自愿报名,组织审查,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三、招聘性质

签订聘用合同后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

四、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2、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具体资格条件。

五、职位要求(见附件)


1、年龄要求为18岁以上,各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以内,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2日(以身份证为准);

2、职位表中A代表管理岗位,B代表专业技术岗位。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资格终审、公示、填报志愿和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初审。

①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至2013年8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②报名地点:邵东县人才交流中心一楼招聘大厅。

 

③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带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职位需要其它资质条件的还需出具相应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④资格初审合格的填写《邵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⑤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2、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等)和专业基础知识。

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同一职位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的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参加面试)。招聘职位仅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则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该次考试进入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后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与招聘职位数为1:1比例的,则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③成绩合成:采用百分制。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面试均为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基础知识占3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④准考证发放:2013年8月28日-29日在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来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依据综合成绩高低排名,按照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中共党员、独生子女的顺序排名)。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论下达3天内提出书面申请,就体检不合格项目申请一次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序递补一次。

4、考核与资格终审:体检合格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终审和考核。经县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凡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参加过邪教组织;有吸毒史和违法多生育情况及有上级政策规定不宜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情形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依序递补一次。

5、公示:考核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实名举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违纪违规情形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监察局联合调查核实,并按规定予以处理。公示期间被取消和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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