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宁波市机关大院服务中心招聘3名人员公告

2013-08-01 11:47:36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2013年宁波市机关大院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机关大院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机关大院服务中心系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能是为市级机关提供餐饮、会务、绿化保洁、工程维修等后勤保障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类别、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专业及学历(学位)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网络管理员 专技 2 网络平台管理和维护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宁波市户籍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有二年及以上从事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经历。
财务人员 专技 1 财务管理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拥有会计从(执)业资格。

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3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机关大院服务中心办公室,宁波海曙区县前街61号,电话:0574-87182499,联系人:毛老师。

3、报名办法:下载并填好《宁波市机关大院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从(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户口本(户籍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2013年8月13日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www.nbhq.gov.cn)上公布,同时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该考生。请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考试前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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