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监管中心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9 14:46:08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河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监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监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监测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状况和传输覆盖效果;负责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内容、频率频道设置以及信息网络和新媒体等视听节目的监听监看工作;负责建立广播电视节目、视听节目监测数据库,整理汇总监听监看记录,提交监测报告;负责全省监测网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指导管理全省各地开展广播电视监测业务;开展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和广播电视收听收看信息咨询、技术检测、安全测评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专技岗位3名,管理岗位2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监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省广电局接待室(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0号),联系方式:0311-87116336。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监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提前从省广电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完整后带至报名现场),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在报名现场接受报名的同时,由省广电局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缴纳报名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2013年8月8日,由考生在省广电局网站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准考证,并粘贴1寸近期彩色照片。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招聘单位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8月10日9时30分--11时30分(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8月16日在省广电局网站发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省广电局大门口张贴。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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