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思明区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思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2013年7月)》(附件一)。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2013年7月29日在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和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 hr.gov.cn)同时公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地点:
2013年7月29日至8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报名(详见附件一)。
2.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凭报名表和其它相关材料向用人单位报名。用人单位负责对报考本单位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
报名时应提交《厦门市思明区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一式二份,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或其他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进入面试和考核阶段时,区公务员局和区监察局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区公务员局在征求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报市公务员局批准后方可招聘。
(四)准考证领取
初审合格的将由用人单位通知其本人并发给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的,当符合条件的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 (含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与拟聘用人数比例不超过5:1(含5:1)时,该岗位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它情况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2.笔试由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
(1)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2) 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1年以上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
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届时应聘人员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核
面试前,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区公务员局和区监察局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由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