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宁波市奉化市村(社区)招聘22名人员公告

2013-07-29 11:58:47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奉化市公开招聘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简章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残联组人 〔2011〕14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为推动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根据《浙江省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浙残联组人〔2013〕3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

二、招聘名额

全市共招聘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22名。

三、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二)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奉化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残疾人和视力、精神、智力残疾人直系亲属;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条件能够胜任从事服务、管理残疾人工作需要,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不能在2013年8月30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不相符者,不予聘用)。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考者于2013年8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到奉化市人才市场(奉化市锦屏街道锦屏南路221号)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须携带资料: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及《奉化市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登记表》(可下载电子表格,也可报名时填写)一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的招考计划在奉化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fhhr.com.cn)和奉化市残联网(网址:http://www.fhcl.cn)予以公布。

经审查合格,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8月7日到奉化市人才市场(奉化市锦屏街道锦屏南路221号)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残疾人法律和残疾人政策与实务、社区及社会工作政策与实务、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40分,笔试成绩低于4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社区工作业务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标准执行(肢体三、四级报考人员残疾部位不受影响),体检不安排复检。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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