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6名人员公告

2013-07-25 15:30:40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环保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所属的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是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公益一类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各类环境要素国控、省控和市控点位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和管理;负责编写全市环境监测季报、年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书;负责全市污染源监测、排污收费监测、后期治理监测等;在环境污染事故调查、环境污染纠纷仲裁中出具环境监测数据;参与制定全市环境监测中、长期规划,并在全市环境监测系统中组织实施。

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是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公益一类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拟定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规划、规章、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监督工作;调查处理本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及群众信访工作;完成市环保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2013年宁波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13年8月6日9时-2013年8月8日17时。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点击进入“2013年宁波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选择1个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需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

2、资格初审时间:

2013年8月9日9时—2013年8月12日17时。招录单位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3日9时—2013年8月15日17时。已报名人员登陆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6日17时。

 

4、缴费确认时间:

2013年8月17日9时—8月20日17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2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公告将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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