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遵循“相对稳定,有序流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确定的招考计划,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公开择优聘用。
二、招考人数及岗位
单位名称 | 小计 | 中、西医临床 | 护理 |
县急救中心(县医院) | 5 | 3 | 2 |
中医院 | 3 | 2 | 1 |
合 计 | 8 | 5 | 3 |
共计划为县急救中心(县医院)和中医院招考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8名,其中:中、西医医师5名、护士3名。
三、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范围
全县乡镇卫生院或乡镇政府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
(二)招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卫生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医德医风,工作中未出现过违纪违规行为。
(3)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医疗业务能力强。
2.必备条件
(1)学历:报考人员须具备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已聘任中级以上职称者不受全日制学历限制,具备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即可报考。
(2)资格:临床及中医专业必须具有临床或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证书,护理人员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3)工作年限:参加工作5年以上(2008年6月30日前)。
(4)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能胜任本专业工作。
四、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公开选调医务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成立县城区医疗机构选调医务人员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黄 强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赵 晖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成 员:王景坤 县人社局局长
刘全昌 县监察局局长
王定文 县编办主任
冉 鹏 县卫生局局长
王爱琪 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治雄 县卫生局党工委副书记
丁相宏 县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具体工作人员从监察、人社、编办、卫生等部门抽调。
(二)招考方式
公开选调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按统一考试、技能测评、综合考察三步进行。报名、笔试、面试、综合考察均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监察、人社、编办工作人员全程参与。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4日至26日。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人力资源股。
报名时每位应考人员需提交2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2张,并提供下列资料:(1)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查推荐证明(注明工作表现、请假天数、岗位工作时间);(2)近5年年度考核证明;(3)学历、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进修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审核: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招考岗位。
4、报名人员报名时只能选择1个岗位。
(四)笔试(即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占50%)
(1)时间:2003年8月2日上午9:00—11:00。
(2)地点:县医院五楼会议室。
(3)内容:医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相关内容。考试试卷在全省卫生系统公开招录考试题库中随机提取,采取全程封闭管理。阅卷由县卫生局邀请省、市专家实施。
(五)面试(即技能测评,占30%)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测评考核人员名单。技能测评现场打分,采取结构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求平均分)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人员由卫生局邀请省、市医疗机构专家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