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招聘10名人员的公告

2013-07-22 11:16:12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为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6〕220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需求,经研究,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3年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招聘对象不包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日至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局(龙湾区状元街道龙飞路4号6楼)。

(三)报名要求: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生源地户口簿(或生源所在地迁出记录)、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其他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交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3张;

 

3、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资格初审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

5、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3年7月30日。

6、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龙湾区卫生局6楼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科目、方式

考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采取笔试的形式。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成绩计算

卫生公共知识占总成绩的40%(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60%(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计算总成绩。

(五)入围人员确定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自理)。对体检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入围资格;如遇同分者,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入围分数不得低于本次笔试的平均分(除缺考外)。如遇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入围分数低于平均分,则以该岗位的入围分数为准。

(六)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按体检入围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未参加体检人员不再替补。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并于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否则到期后不再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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