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省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6人公告

2013-07-17 17:54:57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及交费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7月22日8:00至7月31日17:00期间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bsyrss.gov.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网上交纳报名费150元/人。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经核实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改报。报名、交费并确认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2013年8月1日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2013年8月2日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现场改报。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改报的考生退还已交报名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8月6日至8月9日期间,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9-8650722。

四、笔试

1、笔试内容: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地点: 2013年8月10日上午9:00-11:30, 市高级技工学校。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3、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以上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于7月31日17:00前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交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4、笔试结束后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并于2013年8月13日公布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五、资格审查

2013年8月15日至8月16日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须网上报名后打印)、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8月19日在上述网站公布递补资格审查考生名单。递补资格审查考生于8月22日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10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若招聘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2013年8月26日在上述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中艺校音乐教师和图书馆音乐辅导人员进入面试的比例为1:5。不足1:5的,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教师岗位为讲课(艺校音乐教师和图书馆音乐辅导人员为才艺展示),其它岗位均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