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招聘1人公告

2013-07-17 12:37:05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政发〔2011〕155号)精神,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且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

(一)职位及人数:专业技术岗位1人。

(二)岗位具体要求:

国际商务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具备2年以上大型国际会议筹备或制证管理工作经验。

五、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www.gxfao.gov.cn)上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并贴好近期免冠1寸彩照,另准备同底1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本人情况,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7月25日至26日(2个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受现场报名,过期恕不受理。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民主路14号A107号房,联系人:宋兰;联系电话:0771-5623592。

3.请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外办人事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及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8日上午9:00至11:00,地点:广西南宁市民主路14号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一楼大会议室(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招聘岗位与报名人员开考比例未达到1:3的,需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考。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五)面试

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开考比例未达到1:3的,需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识程度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24小时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网站公布。面试考官7人,由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外单位专家和政府人社部门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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