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招聘2名人员公告

2013-07-17 12:39:49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新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按规定参加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前培训。

2、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在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因考生个人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3、为方便应聘人员报名,以及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4-57680883

监督举报电话:024-57681502(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纪检)

024-52426132(市人社局):

本公告由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2013年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以上附件在此下载.rar

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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