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抚人社发[2013]26号)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学历、资格和业务能力;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2、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3、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
5、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可先行报名及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步骤
1、公布招聘计划
《2013年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上公布。
2、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25日、26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 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 305室。联系电话:57690245 付利,57680883 朱祉侨。
3)报名费:50元/人。
4)报名人员学历和资历等条件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5) 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⑴《2013年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考生需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⑵身份证及复印件;
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本人在校学习证明);
6)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
抚顺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4、面试
面试在市发改委的监督指导下,政府投资评审中心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5、体检和考核
所有招聘岗位均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最终成绩。
体检工作由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市人社局指定的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核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