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抚顺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名人员公告

2013-07-17 12:40:29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根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3年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人社发[2013]26号)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同意,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详见《2013年抚顺市残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年龄要求详见《2013年抚顺市残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表中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

3、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4、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步骤

1、公布招聘计划

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和抚顺残联信息网(www.fsdpf.org.cn)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信息表。

2、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证明后,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25日、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3)报名地点:抚顺残疾人联合会(地址:顺城区浑河北路78号)。

(4)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人员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报名费:每人50元。

(6)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由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考信息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报考人员要与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核实,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资格。

(7)报名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①《2013年抚顺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考生需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考生自报名开始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残联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抚顺残联信息网(www.fsdpf.org.cn)上公布,并以打电话形式逐一通知考生。

(4)笔试结束后,由市残联会同用人单位对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并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可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和抚顺残联信息网(www.fsdpf.org.cn)查询。

4、资格审查。由市残联会同用人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考生资格条件、奖惩情况、是否符合报考部门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5、面试

笔试成绩评定后,由市残联会同用人单位对成绩汇总分析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低于规定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符合面试条件、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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