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省琼海市事业单位招聘12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15 16:19:51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为做好我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见附表)

招聘36个事业单位123名工作人员,其中教育系统中小学校教师58名(中学教师8名、小学教师50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满18周岁(1995年8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由琼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综合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按岗位类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以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中小学校音乐、体育、计算机、美术、舞蹈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报考中小学学校语文、英语、数学、化学、生物教师岗位的和其他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40%。根据综合得分和考核情况,从高分至低分择优聘用。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海南日报、琼海市政府网站、琼海市电视台、琼海通讯发布。发布时间为2013年7月中旬。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按报考岗位名额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1:3比例的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8月4日,地点: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报考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的笔试科目: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其中教育公共知识占笔试综合成绩的40%,专业基础知识占笔试综合成绩的60%。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基础阅读写作能力等,主要考核考生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以教育部制订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相应学科)为依据,重点考查考生适应中小学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各学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可从“人民教育出版社网站:http://www.pep.com.cn/”或其它网站下载,也可在书店选购)。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学科教学基本功,采取问答形式进行评价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考核对象,并由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五)体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

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七)决定聘用。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领导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报市政府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五、应聘人员安排

应聘为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到我市13个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工作。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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