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浙江省嘉兴港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15名人员公告

2013-07-12 15:11:45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2013年下半年嘉兴港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适应嘉兴港区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关于转发〈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平委办〔2008〕21号)规定,经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嘉兴港区医疗卫生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嘉兴港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名(详见附表1)。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18至35周岁(1977年7月20日至1995年7月20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和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7月2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相关证明材料认定。

7.在2013年7月20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复审、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提供报考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委托书、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报名地点: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五楼会议室。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包括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嘉兴生源(包括县、市、区)的201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指本人入高校时户口迁移记录的户口簿及复印件)、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③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 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⑤ 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及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嘉兴港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复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则不予参加本次考试。

 

领取时间:2013年7月25日(星期四),上午8:30-11:00。领取地点: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五楼会议室。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一般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及相应专业基本知识。笔试时间: 2013年7月27日下午2:00—4: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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