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引进20人(详情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
6.在苍溪最低服务年限:卫生行业8年,其他行业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研究生。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卫生行业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后出生);其他行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
3、所学专业类别及方向要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引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8日至2013年7月26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4张,填写《四川省苍溪县公开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报名地点:苍溪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373号,县委组织部内)。
网上报名人员登录苍溪人事人才网(http://www.cxrsrcw.cn)、苍溪县电子政务门户网(http://www.cncx.gov.cn)下载填写《四川省苍溪县公开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等扫描图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2913069418@ qq.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
2013年7月27日—7月31日,由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送面试邀请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参考资格,已被聘用的随时解聘。对在引进工作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面试
接到面试邀请通知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未在现场报名的人员,面试前先提交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申请1次复检,在县人才办指定的另外一家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复检。
(五)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研究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同一职位在2人及以上的可确定2人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