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抚顺市城市管理局(抚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抚人社发〔2013〕26号)要求和我局系统实际,抚顺市城市管理局(抚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抚顺市城管局(执法局)]决定,组织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招聘岗位详见“2013年抚顺市城管局(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要求:应聘人员为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
3、工作经历要求: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人员,须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
4、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
6、抚顺市城管局(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开考比例为2:1,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开考规定,将取消招聘计划。
四、招聘步骤
(一)公布招聘计划
《2013年抚顺市城管局(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上公布。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8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3、报名地点:抚顺市城管局(执法局)四楼党委工作部(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0—2号,电话:024-57739012)
4、报名费:50元/人。
5、报名人员学历和资历等条件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6、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实事求是地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期间,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面试或聘用资格。
7、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1)《2013年抚顺市城管局(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考生需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要求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及笔试结束后、面试考试前进行。抚顺市城管局(执法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如个人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将取消应聘资格。报名后对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所提供证件等资料进行复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审查不合格和弄虚作假者,通知本人,不予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由抚顺市城管局(执法局)组织。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进行通知,并在抚顺市城管局(执法局)网站(www.fscsglj.gov.c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