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抚人社发[2013]26号)要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下简称市社保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抚顺市社保局医院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
8、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证明参加报名及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开考规定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步骤
1、公布招聘计划
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上公布市社保局所属社保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相关信息表。
2、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院办公室。(地址:新抚区粮栈街裕民路17号-裕民商城北门对过 电话:52625543)
3)报名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复核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0〕29号)规定,收取报名费50元∕人。
4)报名人员学历和资历等条件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5)报名时将现场照相,采集应聘者影像信息。
6)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1)《2013年抚顺市社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考生需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本人在校学习证明)。
(4)2012年1月1日以前考生须出具相应的资格证书(详见《2013年抚顺市社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7)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笔试
1)笔试由市社保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分)、专业知识(70分),合并在一张考卷上,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将在抚顺市社会保障网(www.lnfssi.gov.cn)上公布。
3)笔试结束后,由市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对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并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
4)笔试成绩可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查询。
4、资格审查
市社保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5、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低于规定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符合面试条件、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面试由市社保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