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温州鹿城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5名、选调2名人员公告

2013-07-08 16:17:14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鹿城区卫生局下属4家卫生事业单位、鹿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鹿城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须为温州市常住户口人员(以2013年7月1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六)选调对象须为温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且近二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在编在岗年限计算截止为2013年7月18日。

二、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3年鹿城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2013年鹿城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三、招聘(选调)办法与程序

本次招聘(选调)采用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6日至18日(星期二至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鹿城区卫生局(宽带路7号四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生源地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其他社会人员须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温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及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相关证明(由单位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所有报名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为2013年7月18日下午18时。

(2)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鹿城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粘贴1寸同底彩色免冠近期照片3张。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还须在《鹿城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上签署所在单位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

(3)报名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取得相应招聘(选调)岗位的笔试资格。

(4)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选调)计划或不开考。因招聘(选调)计划数核减的岗位,允许有关报名人员在通知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统一进行以《卫生公共知识》(满分100分)、《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为主要内容的笔试,《卫生公共知识》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30%,《岗位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70%,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相关信息届时将发布在鹿城区卫生局网站(www.lcwsj.gov.cn),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笔试总成绩同分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选调)计划数的,入围分数不得低于本次笔试的平均分(除缺考外)。如遇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超过招聘(选调)计划数的岗位入围分数低于平均分,则以该岗位的入围分数为准。

(四)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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