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厦门市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补充招聘2名人员公告

2013-07-08 16:21:03阅读:0地区:福建.厦门电脑版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疾控中心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同安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mta.gov.cn/)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同安区劳务派遣公司按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根据区疾控中心考核情况,表现合格者,合同可续签。

(二)聘用人员的工作、收入待遇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可向区疾控中心办公室咨询。

(三)本次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项

(一)大专学历不限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


(二)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3届毕业生。2013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岗,应提前向区疾控中心请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及面试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当即取消此次录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在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并邀请行风监督员进行监督。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厦门市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办公室;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二路66号(厦门市第三医院后面,同安区阳翟小学旁)。

(三)咨询电话:0592-7199318;0592-7022034

联系人:张燕琴,陈亚婷

(四)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

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单)、报名表(见附件二)、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厦门市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

附件:

1.区疾控中心2013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doc

2.区疾控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局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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