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厦门市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补充招聘2名人员公告

2013-07-08 16:21:03阅读:0地区:福建.厦门电脑版

厦门市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区疾控中心)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共招聘1个岗位,2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同安区户籍;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现役军人以及非2013年毕业的高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

(二)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份,报名表见附件二,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并提供能证明符合拟报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每位报考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报名点将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收取报名费人民币80元,审查不通过的将告知不通过原因。

 


资格复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拟报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招聘。

(三)准考证领取

请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24日后登陆同安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mta.gov.cn/)查询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和地点。

四、招聘方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进行笔试,以笔试成绩作为面试人选的依据。本次招聘岗位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笔试。

(一)笔试

1、所有报考者应参加笔试,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招聘专业的相关知识,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由区卫生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合格者中按得分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区疾控中心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人员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疾控中心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区疾控中心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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