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招聘30名城市管理监督员公告

2013-07-08 11:30:06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七)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考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有吸毒、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曾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工作要求的。

考察政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即取消其公示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在临潼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招聘的城市管理合同制监督员进行公示。

四、签订合同及管理

公示期间无异议人员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由区城管执法局、区人社局等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新招聘城市管理监督员与区城管执法局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经过区劳动合同鉴证机构审核盖章后有效(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区城管执法局根据劳动合同书相关规定对合同制监督员进行管理。

五、福利待遇

1、工资薪酬:合同制监督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1800元=基本工资1000元+出勤工资300元+绩效工资500元。人员工资由区财政拨付。

2、社会保障:签订劳动合同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保险费用单位缴纳部分由区财政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并由财政予以代扣代缴。

3、装备配置:根据工作需要由区财政拨付专项经费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和个人装备。

六、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2、请各位考生适时关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招聘工作信息。

3、本方案由区人社局、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

电话: 029-83823290,029-83823729 。

附件:西安市临潼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监督员报名登记表.doc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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