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等文件精神,为优化卫生人才资源结构,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县人民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其中临床医学岗位10名、护理岗位5名;其他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其中临床医学岗位6人、中医岗位1人、口腔医学岗位1人、护理岗位5人、药学岗位1人、检验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热爱卫生事业。
2、符合岗位要求。
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员 | 学历要求 |
县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 | 10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 | 5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
其它医疗卫生单位 | 临床医学 | 6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中医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
口腔医学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
护理 | 5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
药学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
检验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专业技术岗位。
6、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一致。
三、招聘程序
㈠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5日-2013年7月25日。
2、报名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7-5821095;联系人:吴林芳。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资格证、各种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五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并查实有作假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㈡资格审查
严格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其中对检验岗位未达到1:3比例的,则降低比例至1:2。仍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㈢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均按百分比计入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特殊情况(综合成绩并列等),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1、笔试(2013年8月2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卫生法律法规、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及时在五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五峰卫生网公布。
2、面试(2013年8月9日)。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上述招聘岗位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五峰卫生网公布。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及个体特征等,分项量化,百分制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相加平均后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