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化工研究院(济南)2013年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24 11:15:35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一、招聘单位简介

省化工研究院始建于1958年,是省级综合性的化学化工技术研究与开发单位,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院内科研占地40多亩,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山东省生物化学工程重点实验室、化学工业(全国)饲料添加剂工程技术中心、山东省基本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山东省职业危害检测实验室、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山东省化工环保监测总站、山东省化工信息中心等单位挂靠我院,主要从事有机化工、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和化工仪器仪表等方面的研究开发,以及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化工环境影响评价、化工信息服务、化工设计、化工安全培训等公益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会所属省化工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爱岗敬业;

3、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具备本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身心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

cn)和省化工研究院网站(http://www.sdciri.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寄报名,电子邮箱报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箱报名的,报名材料原件须于面试前提交省化工研究院人事部门审查。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7月10日

报名地点:山东省化工研究院10号楼213房间(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报名材料包括:应提交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⑴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⑵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

该岗位计划招聘1人,报名结束后,若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原则上取消招聘。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专业知识问答等多种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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