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2013-05-29 12:01:17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东北农业大学1948年创建于哈尔滨,始称东北农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创办的第一所普通高等农业学府。现为黑龙江省省属重点大学和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以农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和食品科学为特色,学科基础雄厚,整体实力较强。现有19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拥有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群,6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29个省级二级重点学科。

  跨入新世纪的东北农业大学,将紧紧抓住“211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继承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东农精神,秉承“勤奋、求实、奉献、创新”的东农校风,满怀信心地向着“国际知名、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具有我国北方现代农业特色的多科性、研究教学型和开放式大学”奋进!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数量 招聘条件 招聘方法 备注
学历 专业 资历 其它
学生辅导员 13 统招硕士 思想政治教育等人文社会科学及我校相关专业 中共正式党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应届统招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有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班级班长、团支书、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 笔试、面试、考核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不含联合办学学生、保送生、专升本生、特长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全日制统招本科起点,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3年6月6日9:00至2013年 6月13日16: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3年 6月6日9:00至2012年6月14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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