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3-05-21 12:09:04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文件要求,结合所属事业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科学院

  黑龙江省科学院是省政府直接领导的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省自然科学与技术科学综合性研究中心。主要职责是管理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研究院所、中心,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科学技术活动,参与省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授权委托联系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合作事宜,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

  (二)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

  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是正处级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是集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技术创新研究为一体,以承担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和国防军工配套项目为主的综合开发类科研机构,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实力和工程化基础。在高分子材料、工业催化、功能高分子等学科领域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和特色。具有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黑龙江省博士后产业基地和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三)黑龙江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黑龙江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是正处级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从事微生物学理论研究工作,在应用微生物学、发酵工程学、生物工程、酶工程等领域开展研发工作。

  (四)黑龙江省科学院技术物理研究所

  黑龙江省科学院技术物理研究所是正处级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目前已形成了以同位素为主体,包括辐射化学、放射化学、电子加速器辐照改性技术、核元素分析及辐解分析技术、核物位监控及过程控制技术、辐射灭菌及辐射剂量技术、核仪器仪表检定及放射性环境评价技术等主要学科领域。

  (五)黑龙江省科学院自然与生态研究所

  黑龙江省科学院自然与生态研究所是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多年来,紧紧围绕黑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面向政府决策和公益事业发展的战略需求,面向科技自主创新的前沿,立足于我省丰富的自然资源,重点在生态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植物学、动物学、土壤学、国土资源、计算机应用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

  (六)黑龙江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院

  黑龙江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院是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生物技术、能源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环境生态、机电新技术等应用基础、高技术、重点公益科技研究工作。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统招本科起点,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3年5月24日9:00至2013年 6月7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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