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乐昌市招聘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共100名。详见《乐昌市招聘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后)。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5)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77年5月27日至1995年5月27日期间出生)。取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2年5月27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乐昌市卫生局人事监察股,联系电话:0751-5553250。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计生证明、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和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保险关系材料等),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同时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可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乐昌市就业人才网http://www.lcjyrc.gov.cn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外省院校的毕业生及各类成人、自考、函授取得的学历还需提供有效的学历认证报告,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文)第二条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享受适当加分。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大学生需在报名时提交期满考核的证明材料。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并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
(4)报考费用。
报考人员需缴交报考费,收费标准参照公务员报考费收取(110元/人)。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操作。
1.笔试。
内容。医学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考者从事该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常识和技能。不指定参考用书。
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笔试开考后未按时到达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通过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及乐昌市就业人才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