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赣州市林业局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2013-05-08 20:36:55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为加强林业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经市林业局党组研究、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充实到局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选职位是机关工作人员,共考选4人。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报考对象:2011年5月1日前进入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队伍,且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符合交流进机关条件的已登记人员。

  2、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品德好,为人公道正派,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文字功底较好,近两年(2011年-201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3)学历、专业、工龄及年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森林资源类、园林绿化、法律、诉讼法、汉语言文学、文秘、秘书专业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条件。

  三、考选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组织推荐、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选调。

  1、组织推荐。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同意报考推荐书(介绍信)及编制证明,属县(市、区)科级干部的,还须持当地组织部门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2、个人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属县(市、区)科级干部的,还须经当地组织部门盖章同意。

  3、资格审查。由市林业局组织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资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选资格。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考选计划达不到5∶1的,则相应调减考选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考选计划。

  4、笔试。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1日,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5、面试。面试在赣州市林业局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6、考察。由市林业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7、体检。对考察合格的考生,按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组织到医院进行体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8、公示。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综合考虑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赣南林业网等媒体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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