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3-04-26 18:33:07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为满足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需要,增强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根据《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秦人社〔2012〕15号),经区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指标

  招聘指标共50人,设A类指标和B类指标。B类指标特用于符合招聘条件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凡上述人员可以申报B类。A类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减少招聘指标。B类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3:1,如达不到3:1比例,指标将直接纳入A类指标,视同报考A类。

  A类指标:

项目 合计 临床医师 中医师 医技人员 药剂师 临床
护士
内科 妇科 外科 B
放射 检验
指标 49 4 2 2 5 6 6 5 4 15

  B类指标: 

项目 内科医师  
 
指标 1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截止2013年4月26日前(含4月26日)具有秦皇岛市户籍,四县在职人员必须符合政策性调入条件;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护理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及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五)主治医师、主管护师、主管药剂师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后出生),医师、护师、药剂师、检验师等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后出生),护士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

  (六)在职人员应聘,须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七)秦皇岛市生源(2008年以后毕业)参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现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八)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利用海港区政府网、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至5月8日报名,上午时间为8: 30-11: 30,下午时间为14: 00-17: 00,报名费100元,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报名地点:海港区东环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北侧,东环路680号),咨询电话:0335-3586399。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及烈士配偶子女免收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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