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3-04-26 18:34:56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实施。专职教师以试教(含备课和授课两部分)为主,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以考查本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为主。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6月5日在湘潭市教育局网、湘潭市人社局网、湘潭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参加面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七、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处理,可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不递补。每个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八、考核

  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具体实施,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招聘单位不申请,也可不递补,由市人社局核减招聘计划数。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和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到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一、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1-52313893

  考务咨询电话:0731-58568994

  附件:招考职位表下载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潭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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