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3-04-26 18:34:56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潭人社发[2012]63号)精神,现就我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根据《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2013年增人计划核定表》,本次共公开招聘66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13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详情可查询湘潭市教育局网(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人社局网(www.xtrs.gov.cn)和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发布的公开招聘公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4月27日计算,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市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岁。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初进教师第一学历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

  (3)具有相应专业学科要求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4)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

  (5)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4月27日至5月7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审核收费标准收取。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报考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5∶1。但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若还不能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资格审查

  为方便考生,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由市教育局集中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普通话证、计算机证、在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原件。

  五、笔试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各占15%。

  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013年5月29日开始,可在湘潭市教育局网和湘潭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通知。

  六、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按5: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笔试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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