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2013年度从基层选调(遴选)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进一步健全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公务员的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洪发〔2010〕7号)和《南昌市从县(区)直机关、乡镇(街道)公务员中选调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洪人字〔2008〕64号)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3年度面向基层公开选调(遴选)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遴选)职位
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综合性岗位及通用性专业岗位。
二、选调(遴选)对象
经省级公开考试录用、符合选调(遴选)条件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本市县(区)以下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遴选)条件
选调(遴选)人选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在县(区)直机关、乡镇(街道)或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五)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及资历终算时间统一为2013年3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调(遴选):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遴选)职位、报考条件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1、南昌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nc.gov.cn)
2、南昌党建网(http://ncdj.nc.gov.cn)
五、报名
报名采用自愿原则,并须经本单位组织推荐。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调(遴选)人数比例应为4:1以上,若达不到此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遴选)计划。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须持《报名表》两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5日至26日(9:00—17:00)
报名地点:南昌市人力资源市场(子固路78号)。
六、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4日。
七、面试
根据同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对计划选调(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比例相应减少选调(遴选)计划。
面试时间为2013年5月12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根据职位选调(遴选)计划数及面试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N+1[N为拟选调(遴选)人数]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向社会公布。若考察人选经考察确定为不合格,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由用人单位实施。考察内容包括现实表现、群众评议等。
需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专业加试在考察合格人员中进行,专业加试成绩作为确定试用人选的依据。加试由用人单位组织。
九、试用
考察(专业加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考试和考察(专业加试)情况,由考察小组按照等额比例确定提出拟试用人选,用人单位研究并分口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