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3-04-09 12:25:30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哈尔滨商业大学始建于1952年,座落在黑龙江省省会美丽的北方名城哈尔滨市,是中国第一所多科性商业大学。在过去的岁月里,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教学、科研等方面建设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发展注入了更强大的活力。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备,办学形式多样,教学质量优良的省属重点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学生26000余人。拥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现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中药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个独立设置的二级学科博士点(食品科学),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近5年,学校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攻关项目、教育部项目等纵向项目812项,各类横向项目179项,申请专利351项,授权专利95项。科研成果先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63项。出版著作361部。发表论文7617篇,被SCI、EI、ISTP收录论文1863篇。为进一步增强哈尔滨商业大学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实现把哈尔滨商业大学建设成为国内一流高水平商业大学的目标,现面向国内外诚聘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

  我们欢迎有志学者,加盟哈商大,共创美好明天!

  二、引进高层次拔尖(急需)人才条件及待遇

  (一)高层次领军人才

  国家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或“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待遇:

  1、户籍关系等可依据本人意愿留在原地或随迁,配偶可随调来校工作;

  2、学校提供使用面积130平方米左右免租住房1套(在校连续工作满10年后可按学校政策给予产权)或一次性发给20万元购房补贴;

  3、提供科研启动金及学科建设配套经费30万元,配备研究工作室、工作助手;

  4、补贴安家费10万元,配备计算机设备,提供工作用车;

  5、学校首期设立的特聘教授岗位业绩津贴10万元/年;

  6、其他事宜可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商议。

  (二)学科带头人

  任职于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外应有3年以上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并且具有一定学术成就的助理教授以上或相当层次人员;国内应是取得过重要研究成果或具有公认学术地位的博士生导师、教授、研究员或相当层次人员。

  待遇:

  1、户籍关系等可依据本人意愿留在原地或随迁,配偶可随调来校工作;

  2、学校提供使用面积90平方米左右免租住房1套(在校连续工作满10年后可按学校政策给予产权)或一次性发给20万元购房补贴;

  3、提供科研启动金及学科建设配套经费5万元,配备研究工作室、工作助手;

  4、补贴安家费10万元,配备计算机设备,提供工作用车;

  5、岗位业绩津贴500元/月;

  6、其他事宜可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商议。

  (三)优秀学术骨干

  在国内外重点大学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学术方向为我校重点学科建设所需,具有近期冲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及以上潜力的杰出人才。

  待遇:

  1、若主持并完成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重点课题(含国家博士基金委课题)学校可提供使用面积82平方米左右免租住房1套(在校连续工作满10年后可按学校政策给予产权)或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8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金及学科建设配套经费5万元,若来校时携带科研经费则按照1:1进行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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