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公告

2013-04-08 17:18:39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网站(http://www.zjtjxy.net/,人才招聘);

  2、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zjcl.com.cn,公告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主管部门网站及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省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人事部):0571-88831576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5249293骆老师

  0571-86458581   王老师

  附件: 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招聘岗位表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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