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黄埔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3-04-03 18:09:42阅读:0地区:广东.广州电脑版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占85%)和教育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1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

  笔试设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名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χ代表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

  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说课);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说课),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②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大院(黄埔区委党校)2 号楼1楼。

  ③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2或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④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⑤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名单于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

  (3)面试(说课)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满分为100分,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2.特招:美术、音乐、体育、舞蹈等学科,采取特招的方式进行,考试由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说课)三个环节组成。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4月28日(星期日)上午 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详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只作为遴选依据,不列入考生总成绩。笔试设合格线,根据招聘单位的类型(小学、幼儿园),按照招聘学科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10的比例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

  考生在专业能力测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专业能力测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专业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5月10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②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大院(黄埔区委党校)2 号楼1楼。

  ③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2或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④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⑤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名单于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

  (3)专业能力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测试各学科的专业能力:音乐教师主要测试声乐表演和乐器演奏等;美术教师主要测试素描、国画或色彩;体育教师主要测试身体素质和专项水平;舞蹈教师主要测试即兴创编表演。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合格者,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各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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