㈤体检:根据笔试、面试和奖励分的总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分学科按拟聘名额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由体检人自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积分顺序从后一名递补。
㈥考核:考生体检合格后,由区有关单位进行协审、查阅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生及综治情况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㈦聘用: 体检合格,分学科确定拟聘用名单,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将结果在三元区政府网站、三明市教育局网站和三元区政府大门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批准聘用者,试用期一年,期满视个人表现续聘,享受本区教师同等待遇。招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方式: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三元区政府)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8300055 邮编:365001
三元区委编办 三元区公务员局 三元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