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三明市三元区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方案

2013-03-29 16:58:16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把好教师“入口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

  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教育教学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任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24名。

  一、招聘学科、人数、条件

  ㈠招聘学科和人数

  招聘小学教师9名,信息技术1名、音乐2名、美术2名、体育1名、特教1名、面向曾在农村公办小学代课教师招聘语文数学各1名;招聘幼儿园教师15人,其中面向曾在农村公办幼儿园代课教师2名。

  ㈡招聘条件

  1.小学教师:

  ①招聘7名小学教师条件:应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身体健康且年龄在30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三明市生源地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②招聘面向曾在农村公办小学代课教师2名条件:应为三元区户口,学历为中专以上,曾在我区乡镇公办小学从事小教工作满10年以上并取得教师资格,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岁(1968年1月1日以后)以下。录用的应聘者如果无毕业生报到证则编入工人系列编制。

  2.幼儿园教师:

  ①招聘13名幼儿园教师条件:应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年龄在30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三明市生源地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对暂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允许先参加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正式聘用后经培训合格,按有关规定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②招聘面向曾在农村公办幼儿园代课教师2名条件:应为三元区户口,学历为中专以上,曾在我区乡镇公办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满10年以上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岁(1968年1月1日以后)以下。录用的应聘者如果无毕业生报到证则编入工人系列编制。

  二、奖励分

  ㈠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精神,对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及“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加5分。

  ㈡退役士兵笔试成绩按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加分。

  三、招聘程序

  ㈠报名

  报名时间:4月1—10日,应聘人员按省教育厅要求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代课教师报名从委托考试入口进入),同时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按规定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㈡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入围面试的竞聘人员于5月21—24日携带报名时提供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㈢笔试: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省教育厅4月20日组织的全省统一考试,具体见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考试通知,成绩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占总分40%。

  ㈣面试:面试由三元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占总分60%,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基本技能、综合素质。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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