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滁州市天长市选调25名教师公告

2013-03-29 11:08:28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根据《天长市教师流动与录用管理办法》(天办〔2009〕57号)精神及城区部分学校编制情况和实际教学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从农村学校公开选调部分教师补充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选调办法简章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计25名,具体学科岗位计划数见附件一。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本市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市职教中心及天长街道所属各学校以外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报考者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以下时间如无特别说明,均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

  2.报考高中教师须原始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须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须专科及以上学历。音乐、体育学科按所学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不限。高中教师可以报考高中或初中岗位;初中教师报初中岗位;小学教师报小学岗位。

  3.报考中学教师限1968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小学教师限1973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在本市城区以外学校任教满6年(2001-2003年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任教师的,按市教育局批准到基层学校任教时间起算)。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满2年的不得参加本次教师选调。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选调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简称市人社局、市编办)共同组织实施,在市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下开展。

  本次选调教师采取文化课考试、获奖加分和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折合分=文化课考试成绩×60%+获奖加分,能力测试折合分=能力测试成绩×40%,总成绩=笔试折合分+能力测试折合分。

  (一)信息发布

  选调简章和选调计划等信息于3月28日同时在天长教育网、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7日—11日(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1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在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2.报名办法:

  (1)在天长教育网下载填写打印《天长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二),并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符合报考条件并同意报考;填写好《天长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分科登记表》(附件三)Excel电子表。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所提供表格和复印件均为A4规格纸张):

  ①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所任教学科相关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⑤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⑥打印的《报名表》纸质表1份,报《分科登记表》Excel电子表。

  (3)报考者按选调专业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层次(高中或初中或小学)的一个专业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3:1。报考人数未达相应要求的,按比例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指标数,因取消指标受影响的报考者,将电话通知本人,允许其在报名截止后1天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为1:1的,成绩需达60分(百分制),才可进入能力测试。

  (4)每天报名结束后将各岗位报名进展情况公布在天长教育网。

  (5)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45元,进入能力测试程序的报考者在测试前缴纳能力测试费80元。

  (6)2013年4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考者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7)对报考者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选调资格,在今后3年内不准参加选调考试,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文化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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