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绥化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3-03-27 17:40:42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为解决市直机关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意见,现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直机关幼儿园招聘专任教师3名。招聘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年龄26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心态良好,服从分配。

  5、考生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方式进行,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共同组织。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4月19日(周六、周日除外)。报名地点为市党政办公中心B楼218室(联系电话:0455-8388598、8388251)。往届毕业生报名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档案(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应届毕业生报名应携带身份证、毕业院校证明(证明内容包括:考生入学和毕业年份、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是否通过幼儿教师资格证申请)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应届毕业生上岗前需要进行资格复审,2013年8月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档案、教师资格证的,或学历造假、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有政策加分的考生,须带政策加分的相关证书及佐证材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要求的,调整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笔试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幼儿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笔试加分政策:“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属于服务期满后3年内的,笔试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对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3年且经当地就业部门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成绩+政策加分。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扩大参加面试人选。

  “项目生”指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且服务期满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面试:面试以专业素质测试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素质测试占80%,答辩占20%。专业素质测试分两项内容:(1)自弹自唱歌曲一首(乐器为电子琴);(2)舞蹈表演:自编自演舞蹈一段。专业素质测试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官当场评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为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取专业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为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等,并进行资格复查。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招聘计划确定正式聘用人选,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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