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北岸开发区2013年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2013-03-25 19:08:30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北岸开发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和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本区2013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提出以下方案:

  一、招聘岗位(具体见附件1)

  1、小学教师25名(其中:小学教育10名、英语6名、音乐3名、美术2名、体育2名、信息技术2名)。

  2、幼儿教师15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面向本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后出生),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3、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教育(师范类)和初等教育(师范类)等专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不限制专业);小学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小学教育、英语、体育和信息技术学科必须是师范类专业毕业)。

  4、幼儿园教师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对暂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先参加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正式聘用前须取相应教师资格);小学教师须取得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北岸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至4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

  3、资格初审:2013年4月1日至11日,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4、注意事项:应聘对象在本区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不能兼报。

  (二)笔试

  1、笔试对象:

  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公务员局备案。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

  3、笔试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4、笔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5、笔试加分对象与标准:

  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文件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3)加分的,按规定政策给予加分。加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须在面试开考前两天下午5:00前向区招聘领导小组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中经资格审核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对象(含递补面试对象)已确认面试,但面试当天放弃参加面试的,各学科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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