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学科和要求
今年我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名额为120名,具体学科和要求详见《2013年福安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3年普通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专业、要求详见《2013年福安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
2、招聘条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农村教育教学工作,身体条件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或《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年龄、专业、学历、学历类别、教师资格、面向地区等其他条件均符合《2013年福安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的条件。
三、报名的有关事项
1.网络报名时间、网址:新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0:00—4月10日24:00。
2.政策咨询服务:网络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咨询地点: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福安市阳头金沙岗64号,福安四中旁)。咨询电话:0593-6381271。
3.笔试考务费标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4、资格初审:由福安市教育局、公务员局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指定专人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注意事项
⑴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核对本岗位的报考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⑵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我市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⑶在福安市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支援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需报考的,单列1名小学教师指标,但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相应专业笔试,经面试后按考试总成绩择优聘用。
⑷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限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共六所,不含分校或办学点),参加全省统一笔试,进入面试范围内的以上毕业生免于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聘用。
四、招聘方法
(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应聘者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定于2013年4月20日全省统一举行,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类别参加考试。全省共设9个考区。由设区市自考办负责安排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具备组织考试相关条件的学校作为考试点。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
⑴每个专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⑵若同一专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进入面试范围内的免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聘用,余下的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重新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范围内的免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聘用后,没有余下拟聘指标,按原专业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免面试的对象),作为该专业递补聘用人选。
⑶若网络报名后未参加笔试,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考。
⑷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没有竞争对象的考生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
⑸在福安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⑹进入面试范围内的考生放弃面试所余空额(以面试报名为准)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
⑴招聘中学、小学岗位教师面试为100分,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具体面试时间、办法另行通知。
⑵招聘幼儿园岗位教师面试为100分,面试内容为:钢琴弹奏、舞蹈表演、歌曲清唱、主题绘画(各占25分)。
3、教师考试总成绩计分办法
⑴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70%+面试成绩×30%。
⑵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教育综合考试成绩÷150×100)×50%+面试成绩×50%。
⑶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时均保持两位小数。
4、面试组织
⑴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官考前随机抽签产生,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进行岗前培训。评分办法:考官当场评分,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计算。
⑵考生面试顺序随机抽签确定。
⑶为确保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顺利开展,福安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面试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的解释权属于福安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5、注意事项
⑴新任教师面试入围人选请自行下载“福安市2013年新任教师面试报名表”(附件),并按表中的要求,持相关材料于2013年6月13日至2013年6月21日到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补报,并视为放弃面试。),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⑵面试时间:初定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办法、体检和考核
(一)聘用办法:
1、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根据各报考专业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聘用:福安籍(福安生源)、学历高(同等学历师范类优先)、笔试成绩较高、教师子女。
2、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考生因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专业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名次递补。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三)考核: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公务员局负责组织。
六、其他
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事宜均在福安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fajy.cn)上发布,敬请关注,不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0593-6381531(福安市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