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长沙市直属卫生单位招聘238名工作人员

2013-03-14 22:33:35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需补充的部分工作人员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办法

  应届毕业生录取后暂不办理入编手续,前三年预留编制,享受同类在编人员待遇。使用三年合格,再按规定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三、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具体资格条件。

  四、具体招考单位、招考岗位、岗位所需条件、考试方式(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用综合考核方式进行,需进行笔试和考核(面谈、专业考核)。

  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填报志愿→考核→体检→考察→资格终审→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cshr.com.cn长沙人才网。

  2、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日9:00时至3月25日下午15:00时截止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代码,多填报无效。报考人员要在网上如实填写长沙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相关信息,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3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市人才市场(贺龙体育场南大门,劳动西路299号)。

  3、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证件均需复印1份)及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含个人信息的报名登记表和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学校暂未颁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需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

  (三)综合考核方式

  1、笔试:由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医学类岗位的笔试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各占50%合成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非医学类岗位(计算机、财会、艺术设计、英语教学、辅导员)笔试分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按基础知识40%,专业知识60% 合成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初定3月30日,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可于3月28-29日登陆长沙人才网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需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

  笔试后,按相同专业代码岗位计划招聘总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该类岗位笔试合格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先后确定。如某类岗位计划总数与该类岗位报考人员总数比例低于1:3的,则采取划取合格分数线的方法确定笔试合格人员。

  2、志愿填报:笔试合格人员登陆长沙人才网进行志愿填报,每人最多可以填报三个志愿,按各单位岗位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根据考生所填志愿,依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各单位相应岗位的考核人员。笔试合格人员中填报的第一志愿未进入考核的,根据成绩优先的原则,按二、三志愿进行分配。三次志愿分配完之后仍未入围考核的考生由市卫生局按相同专业代码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具体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并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组织实施。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时需携带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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